集体协商制度不落实怎么办?企业不配合开展协商有没有好的抓手?近日,咸宁市总工会运用“一函两书”较好地解决了集体协商工作难题,有效助力和谐企业建设。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4月中旬,咸宁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该市一规模企业未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的民主权利未得到充分保障;同时该企业没有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经多次协商沟通后,该企业一直未改进,咸宁市总工会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4月18日向该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
该企业收到提示函后,认识到落实集体协商制度对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重要意义,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开展集体协商。在5月27日的公司集体协商会议上,企业方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就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档次工资、女职工卫生费等4项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双方代表对协商结果均表示满意。
集体协商制度的落实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动力。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集体协商为契机,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确保集体协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一函两书”制度的实施,促进了该公司对集体协商工作认识的转变,同时也充分说明了集体协商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其他企业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咸宁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函两书’工作制度为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抓手,将积极推动这项制度落实落地,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