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我守护住了我人生的第一份工资,工会真的是我们职工的‘娘家’啊!”女职工小王在案件调解成功后开心地说道。
2023年9月,女职工小王等三人入职宜都某医疗美容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因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未依法为小王等三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小王等三人提出离职申请。双方因经济赔偿金、在职期间培训费等问题协商未果,向宜都市“法院 工会 仲裁”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室提请调解。
调解员核实案情后,对双方提出的诉求逐一分析,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反复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方按照调解协议,于10日内向小王等三人支付相应费用17268.02元,并为其出具离职证明。至此,这起女职工讨薪案得以有效解决。
接下来,市总工会将通过线上新媒体宣传、线下开展法律宣传等方式推出一系列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提高广大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形成关心关爱女职工的良好氛围和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特殊利益的良好环境。(宜都市总工会 祝琳)